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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咨询解释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 2019-11-12-

  刑事律师咨询解释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两者都运用骗术,后者也或许获得工业利益,这两点相同;可是,片面目的、违法办法、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得各种不合法利益为目的,假充国家作业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许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得的不只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捆绑),还包括作业、职务、方位、荣誉等等,归于曲折社会处理次序罪。当违法分子假充国家作业人员骗得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工业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归于牵连犯,应当依照行为所侵犯的首要客体和首要损害性来供认罪名并从重赏罚。假定骗得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假定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准则按诈骗罪处治;假定先后分别独登时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依照数罪并罚准则处理。

  诈骗罪与刑法规矩的其他诈骗违法的差异

  刑法在其他各章节分别规矩了集资诈骗罪、借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违法与诈骗罪在片面方面和客观体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违法办法、主体要件与目标上均有不同,较易差异。刑法第266条因之规矩,“本法还有规矩的,依照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