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遇到法律问题时,很自然会想到咨询律师,但是如何才能有效地咨询律师获得帮助呢?有些基本原则还是应当遵守的。听王宏玲主任是怎么说的吧。
1、客观
“goddamn it,just tell me the fucking truth!”这句话是不是很熟悉?美国电影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辩护律师大费周折忙了半天最后发现涉嫌诈骗罪的委托人撒了谎,谎言使得辩护律师之前大量工作变的没有意义,于是斯文的辩护律师火冒三丈。当事人向律师传递涉案信息时,如果信息不客观,将会直接对律师的判断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到当事人自己的利益。在委托律师前的咨询当中,客观同样是最为重要的。有些咨询者或当事人自以为聪明,隐瞒或改变一些对案件有重要影响但对其不利的事实,妄想蒙骗律师之后可以蒙骗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殊不知这样的小聪明往往会使得自己承担最终的不利后果。因此,如果你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律师想获得律师的帮助,那么你最好如实陈述,律师只有基于客观真实的事实做出的判断,才可能在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条理
我们在咨询律师时,对案件或纠纷的叙述一定要有条理性,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的问题在网络咨询中是最为常见的,有些咨询者所发的咨询留言严重缺乏条理性,东一下西一下的,让人看了头大。如果是当面咨询,律师还有机会及时地阻止并引导咨询者,但留言咨询时,律师一般是无法及时引导的,并且在无法理解你所要咨询的问题之情况下,律师是很难给出一个合理且有效的解答的,那么你的这次咨询,显而易见是失败的。
3、完整
我曾见过的一些让人莫名其妙的咨询,内容远远不是没有条理那么简单,而是根本让人一头雾水。咨询律师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当将整件事情完整告知。ISO9000质量管理系统中有一个H和5个W的说法,其实咨询律师同样有一个H和5个W,即:时间(when),地点(where),事情(what),人物(who),原因(why)和方式(how)。这一个H和5个W基本囊括了事件的所有基本要素,咨询时,将这几要素都清楚地向律师进行了叙述,也就做到了完整这个要求。基于完整的信息,律师才能够统筹全局,得出精准的判断,为你制定适当的应对策略。
4、准确
法律问题不是恋爱,法律是来不得半点朦胧美的。好象,可能,大概,也许之类的朦胧词汇,在法律咨询中尽量杜绝。一旦出现这些朦胧词汇,那么对问题的判断也就有着多种可能性存在了,大家都考过试,多项选择往往得分率最低……。准确,要求咨询中传递的信息尽量做到不含糊,明确,准确。曾经遇到过一个咨询,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大堆,最终事情也没说明白,最气人的是想问什么也没明确出来。试想,你问的是什么都不明确,你让律师如何为你解答?
1、时间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专门挑自己合适的时间,而不考虑律师是否有时间。那种你还没起床就来咨询的,甚至在你午休时间、吃饭时间、上下班时间咨询的,律师岂止是不高兴,完全是厌恶。你有天大的事,先来短信或微信留言成不成?
2、方式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特别喜欢打电话,甚至用座机电话。更有甚者,也不说自己是谁谁,劈头一句“你是律师吧,咨询点事”。你咨询律师是请律师帮忙,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我有义务你帮你服务吗?能否先短信留言告诉我你是谁,要问什么问题,然后我同意电话咨询你再来电话?
3、方法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一提到来律师办公室或者要求付费就不高兴。你不来律师办公室,难道律师要去你办公室?约律师吃顿饭就免了咨询费,你以为律师缺饭吃?咨询费是否免除,是律师的选择自由。但是否主动支付咨询费,却是咨询人对律师起码的尊重。最可笑的是一些人把咨询律师当成“吐槽”——你只是缺一个听众,何必找律师?
4、方向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竟然是不想自己网络搜索。能够网络搜索寻找答案的,就不要咨询律师。之所以律师普遍要求收费咨询,也是增加咨询服务门槛。能够网络搜索的却占用律师时间,甚至要求免费服务,这不是把律师当成“活雷锋”?当然,那些通过网络搜索找到我的文章或案件的除外,已经有指向性。还有些人问律师跟某法官熟不熟——律师不是掮客,“介绍行贿”的法律风险律师岂能揽到自己身上?
5、要求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我将其转给我的拍档或者助手,竟然有意见,认为我应该亲自接待。我转给我的拍档,往往是因为他更专业,例如我做刑事辩护,你咨询我劳动案件我当然要转给劳动律师;我转给我的助手,那是因为你咨询的案件比较简单,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完全足够。你听说过执业十年的律师天天自己接待那些很普通的法律咨询吗?
咨询律师要有“正确姿势”,找到律师手机号码或微信号码,先自我介绍再留言咨询,而不是不管律师在办案还是在休息电话就打进来。律师可以选择电话咨询或者来办公室咨询。加律师微信,也应该说清楚你是谁要干什么,而不是用自己的网名频繁要求加好友——律师时间宝贵,要花时间办案,要花时间学习,要花时间陪伴家人,要花时间恢复体力,需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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