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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益业律师事务所解析仿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 2019-11-19-

  杭州有限公司解析仿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金融票证是金融活动的重要凭证,编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票证管理次第,影响正常的经济生活,对社会危害较大。因而刑法规则了编造、变造金融凭证罪。依据刑法的规则,编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必要具有以下几个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片面上有编造、变造金融票证从中牟取不合法利益的目的的,是故意犯罪。

  2.行为人在客观上施行了编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编造”,是指行为人模仿真实的汇票、本票、支票或许其他金融凭证的方式、图画、色彩、格式通过印刷、复印、拓印、制作等制作方法不合法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的金融票证的基础上或许以真实票证为根本资料,通过剪接、挖补、掩盖、涂改等方法,对票证的主要内容,如票证称谓、收据持有人称谓、金额、有效期限等不合法加以改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