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咨询告诉您解除合同的正确姿势
在我国,解除已经生效的合同,主要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两大类。
一、协议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全体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合同。体现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然,协议解除合同,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等。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可见,这也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协议解除方式。当然,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单方解除。指一方合同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没有征得其他方合同主体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单方解除,一般又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一)法定单方解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发生特定情形时,特定方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以及时通知对方后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约定单方解除。是指全体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之前就约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某一方或者任意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法定单方解除还是约定单方解除,解除方主张单方解除合同时均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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