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首页 > 行业知识 > 内容
刑事律师咨询介绍与姓氏有关的法律知识
- 2020-03-06-

日前,国家公安部户政管理研究中心依托目前全世界最大、覆盖全国近14亿人口的人口信息系统,采用大数据技术,对2018年公安机关登记的全国姓氏和新生儿姓名用字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据统计,目前全国在用姓氏共计6150个。传统意义上的“百家姓”,占全国户籍人口总量的近85%。共有23个姓氏户籍人口数量超过一千万。王姓、李姓户籍人口数量均超过1亿。王、李、张、刘、陈5个姓氏户籍人口数量占据头五把“交椅”。“王”姓户籍人口数量仅比“李”姓多61万人。另外,最近30年,在姓名中同时使用父姓和母姓的人数快速增长。1990年底,这一数据为11.8万。2018年底,这一数据为110万。2018年新生儿姓名用字数量中,三个字的姓名占据主流,比重达到92.9%;其次为两个字的姓名,占比为4.6%;四个字的姓名占比为1.7%

 

刑事律师咨询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下与姓氏有关的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之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不仅再次强调了“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还明确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不仅规定了“姓名权”,还强调了男女双方在姓名权上完全平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在实践中,对“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有不少争议。如,既然是“可以”,那么子女可否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呢?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为使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请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作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如何适用法律。

 

20141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同时,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基于此,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解释如下: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归纳起来说,子女除了可以随父姓、随母姓外,还可以随奶奶或者外婆姓,甚至还可以选择随养母姓、随形成抚养关系的后母姓等。国际劳动妇女节将至,这也算是法律给广大女性朋友的一份别具一格的节日礼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