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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法律咨询介绍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 2020-04-15-

首先要知道,对于借贷这个行为,分为合法和不合法两种情况。我国不会干涉合法的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商事法律咨询给您讲述。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等。

4、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

6、高利贷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