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咨询要做到这些
- 2020-09-29-
一、一定要当面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很多人想打电话咨询就解决问题。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打电话不是为了用电话解决问题,而是为了初步预约律师或事务所。如果是这样的话,法院也完全可以不去。
面对面向律师咨询就像去医院就诊一样,行业不同,道理大同小异,医生需要理解病情,进行对症治疗,同样律师也需要理解事件。
二、一定要携带完整的委托资料
嫌疑犯有权从初期被搜查机关审问的那天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律师。搜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律师。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律师。
嫌疑犯、被告人正在拘留的情况下,也能够代替监护人、近亲委托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接受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后,必须立即通知处理案件的机构。
按照相关法规,嫌疑犯能够委托辩护人,但通常嫌疑犯被拘留,此时没有委托的能力,因此其监护人或近亲可以委托辩护人。其中近亲包括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同胞兄弟姐妹。
如何证明近亲关系,只要是夫妇就可以是结婚证明书,父母、孩子、同胞的兄弟姐妹就可以是户口本。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户籍地派出所需要发行亲属关系证明书。因此,来自家人的委托必须携带委托资料。
三、必须理性认识刑事案件
嫌疑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家人的心情一定很着急,但不能手忙脚乱,必须理性应对。首先,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搜查机关一定掌握一定的线索和证据,因此不能发牢骚,也不能做出不理智的冲动行为。在搜查阶段,由于事件保密的需要,搜查机关通常不向家人说明事件的情况。家人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必须立即进行刑事律师咨询找到合适的律师,商量罪名、案件期限,同时通知律师了解的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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